我市坚持“政府出政策、政策换资金、资金生利润”的原则来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由市政府牵头召开协调会,出台专题纪要,切实把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好。为了设立统一平台,市政府统筹四个区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统一制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方案。同时,简化贷款流程,优化放贷条件,实现金融扶贫服务惠及更多贫困村和贫困户。此外,创新“企业+贫困对象扶贫贷款、合作社+贫困对象扶贫贷款、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对象扶贫贷款、贫困对象直接贷款”等扶贫小额信贷模式,这样既减少了资金使用风险,又增加了资金使用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