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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2年1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秀屿区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报告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2-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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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过渡期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闽政办(2021)30号)以及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过渡期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省级财政资金补贴比例的通知》(闽农综(2023)106号)文件精神,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测算申请,我区需补贴脱贫人口产业帮扶区级补贴1492.11元。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181.16元。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310.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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