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莆秀不动产公[2025]第015号
今有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6507.80平方米,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权利性质划拨。现权利人向莆田市秀屿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件向我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若由此而遗留的有关不动产权证件、证明一律无效,特此公告。
坐落:秀屿区埭头镇埭新社区
四至:
东: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界外空地;
南: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界外埭头供电所;
西: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界外空地;
北: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界外空地。
莆田市秀屿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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