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立医疗机构非集采药品专家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文件要求,对秀屿区医院、东峤镇卫生院、平海镇卫生院、月塘镇卫生院、南日镇卫生院开展第三轮非集采药品评审工作,现将通过目录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诉求(需按照附件要求提交提问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将择期组织答疑会进行现场答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箱:xyqwsjyz@163.com,联系电话:0594-6793285。
附件:1.秀屿区公立医疗机构第三轮非集采药品评审通过目录
2.提问表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莆田市秀屿区医保分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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