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柯村214县道(埭平路西柯段)及西柯分支路段用电路灯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西柯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西柯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协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旭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秀屿区平海镇;
2)工程建设规模:人民币约22.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
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5 年 09 月18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xy.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 09月28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前进路98#)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整,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西柯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西柯村
电 话: 15060362095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前进路98#
电 话:13799659256
联 系 人: 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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