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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堤村道路修缮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城玺招字【2025】095号

来源:秀屿区平海镇 时间:2025-11-1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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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堤村道路修缮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江堤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江堤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福建省兴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拓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1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51111日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2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50930,提交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9.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江堤村民委员会 

 址:莆田市秀屿区 

 话:18750038198   

联系人: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城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18606906512

联系人: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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