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2018〕122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
你局报送的《莆田市秀屿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莆田市秀屿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划》)方案,由你局发布实施。
二、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低于10620.00公顷(15.93万亩),补充耕地不低于693.33公顷(1.04万亩),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同时,要统筹实施土地整治,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切实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要加大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合理开发未利用地,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涉及土地整治的相关规划与活动,应做好与《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四、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镇政府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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