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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莆秀征成片公〔2023〕2号

来源: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6-0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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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的有关规定,秀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平海楼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和南日镇意见,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秀屿区南日镇镇区东侧

二、用地面积: 9.9054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以贯岛路为界,南至南日镇变电站,东至三湖路,西至南日中心小学。

四、公示期限

202366日至2023620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0594-5851772    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平海楼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366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平海楼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编制《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平海楼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秀屿区南日镇海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三墩村村民委员会,共1个镇1个社区1个村,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9.9054公顷。

三、必要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主要为提高片区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带动人口就业,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促进产业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四、功能分析

主要用途:利用区位及政策优势,以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为主,完善镇区居住设施配套和商业设施配套。

实现功能:具体有6个一级类用地功能:交通运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内城镇道路用地、教育用地、防护绿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4.9180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9.65%,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规定。

六、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用地紧张的镇区中心释放出新的发展空间。通过对周边用地、功能分区、景观要素等因素全盘考虑,统一规划,有序引导周边地区建设,加强分工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通过土地征收和市场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为城市发展储蓄了后备力量,提高区域经济收益,推动南日镇经济社会发展。

(三)社会效益:本成片开发的实施,能够解决片区周边民生配套设施落后的问题,吸引周边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生态效益:本方案片区范围内无工业用地,不存在工业废水、工业垃圾、工业气体、工业噪音等污染。方案设计的绿地,能有效提升人均绿地面积,显著改善周边的绿化环境以及生态环境质量,将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历史建筑等各类保护区。

八、结论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平海楼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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