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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莆田市秀屿区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 (试行)》的批前公示公告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10-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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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中建筑后退线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海洋防灾减灾、自然资源保护以及海岸带地区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科学合理设置海岸建筑后退区域,避免土地资源浪费。

本次秀屿区共划定19段海岸建筑后退线,形成19处后退区域,后退线涉及海岸线总长度为55.69km,形成后退区域889.10公顷,详见附图。

  除后退区域所涉及海岸线之外,秀屿区海岸建筑后退距离设为0米的海岸线(含3处人工岛海岸线和罗屿岛海岸线)长245.15km,该部分岸线所在区域现状建筑活动(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紧贴海岸线或属于规划明确发展的港口、渔港、陆岛交通码头等生产型岸线区域,因此海岸建筑后退线后退距离设定为0m

  建筑后退线范围内,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港口项目以及防灾减灾项目建设需要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海岸建筑后退线内允许的新建建筑物应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禁止占用沿海防护林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域,限制与公众亲海无关的建筑物占用滨海公园等滨海公众休闲活动空间。

  后退范围内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的,应根据国家、省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建筑物建设应符合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的要求。

  海岸建筑后退线内临海建筑物应当遵循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地率的原则,严格控制高层建筑。

  海岸建筑后退线内现有的不符合准入清单要求的建、构筑物应当逐步优化调整至建筑后退线外。

《莆田市秀屿区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试行)》成果由莆田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划定方案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109日至2024119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来电或来信向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5851772通讯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秀山街281号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351146

规划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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