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地处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南侧,平海湾海域,占用海域面积195.1751hm2,拟用于开展藻类(筏式)养殖,拟开展养殖活动的养殖品种主要有海带、龙须菜等。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1.渔业用海”,二级类为“13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一级方式为“4.开放式”,二级方式为“41开放式养殖”。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项目属于“18渔业用海”“1802增养殖用海”。
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95.1751hm2,拟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为10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江堤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江堤村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602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我局提交公众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13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吴延龄
电 话:13860149174
传 真:5876093
邮 箱:xyhyh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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