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2018〕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造林、大绿化、大提升行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要求,紧扣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契机,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花化彩化香化。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以造林绿化项目建设为载体,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以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沿海石头山改造、花化彩化提升工程等建设内容,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消灭荒山,逐步绿化秃头山、改造低效针叶林等林分,调整林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绿色福利。
三、工作重点与分工
(一)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
任务重点:我区林地以针叶林居多,有低效林分约11200亩。要积极通过套种台湾相思等阔叶树种的办法,逐步进行改造。重点推进东峤镇、埭头镇、平海镇和南日镇的荒山造林、迹地更新、林分修复补植和封山育林,扩大种植和补植乡土阔叶树种规模,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从2018年开始,每年至少改造800亩,逐年增加。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东峤、埭头、平海、南日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二)沿海石头山改造(石漠化复绿工程)
任务重点:我区现有石头山3.5万亩,2016年起,已在埭头温李村、东峤镇下房、赤岐村率先开展石头山复绿工程约1000亩,实践证明,通过实施石头山造林工程,能较好地促进脆弱生态环境修复。从2018年开始,每年至少完成1000亩,逐年增加,用较短时间完成石头山复绿。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东峤、埭头、平海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
(三)花化彩化提升
任务重点:以笏石土海湿地周边为重点区域,大种市花、健康树等适宜我区生长的花草树木,着力提高绿化花化彩化美化香化水平。从2018年开始,每年至少改造提升500亩,努力提升景观效果。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林业局)、笏石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完成好“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的目标,成立由区领导为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应积极主动做好林地的保障工作,确保实施造林的地块不被人为随意破坏,加强造林地块的日常巡查;区直有关部门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并组织做好招投标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整合资金资源。整合住建、环保、水利等政府部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资源资金的联合作用。
(三)实行“以奖代补”。2018-2020年,市、区财政每年安排相应资金,依据年终验收结果,对完成任务的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1.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市、区各负责配套每亩补助300元。2.石头山改造:市、区各负责配套每亩补助5000元。3.花化彩化提升:市、区各负责配套每亩补助2000元。
(四)广泛宣传发动。区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的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绿色家园、打造宜居港城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全社会“规划留绿、见缝插绿、严管护绿”的绿色文明意识;突出宣传一批在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督促检查。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汇报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活动按计划推进。
附件:1.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活动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
划任务分解表
3.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技术标准
附件1
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活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林金注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林 欣 区农业局(林业局)局长
邹玉山 区农业局主任科员
张筑安 区财税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邱铁兵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吴伟东 秀屿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艾子良 区防汛办主任
陈晓旭 区环保局副局长
高 雄 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科员
林展宏 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金莲 笏石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许剑峰 东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文锦 东峤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所长
郑建平 埭头镇人民政府综治办副主任
陈 鹏 平海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所长
许胜武 南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林福远 月塘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林业局)局长林欣兼任,区农业局主任科员邹玉山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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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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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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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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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 |
石头山改造(石漠化复绿) |
花化彩化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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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面积 |
每年完成 |
三年合计 |
现有面积 |
每年完成 |
三年合计 |
每年完成 |
三年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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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计 |
11200 |
800 |
2400 |
35000 |
1000 |
3000 |
500 |
1500 |
|
|
区住建局 |
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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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峤镇 |
2000 |
200 |
600 |
8000 |
3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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埭头镇 |
3000 |
300 |
900 |
21000 |
4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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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海镇 |
4000 |
200 |
600 |
3000 |
3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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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镇 |
2200 |
100 |
3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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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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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树种 |
技术标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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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 |
凤凰木、美丽异木棉、鸡冠刺桐、枫香、福建山樱花、串钱柳、羊蹄甲、紫荆、鄂西红豆树、乌桕、红锥等 |
1. 苗高≥1.5米以上容器苗。 2.补植密度 (1)稀疏林地每亩补植套种阔叶树≥3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 (2)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改造提升在间伐后需每亩补植套种阔叶树≥35株,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 (3)林带修复:现有岩岸残次林带修复每亩补植平均株数≥35株,苗高≥1.5米;现有沙(泥)岸残次林带修复采用2年生袋装苗,每亩补植平均株数≥46株。 |
需编制作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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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山改造 (石漠化复绿) |
木麻黄(平潭二号优良无性系)、台湾相思、卷荚相思、厚荚相思、肯氏相思等 |
1.木麻黄采用2年生、苗高1.2米以上的容器苗,卷荚相思、台湾相思、肯氏相思、厚荚相思用1年生、苗高40厘米以上容器苗。必须采取挖大穴、下客土、施基肥,采用保水剂等造林措施,并做好种植后3年的养护工作(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后续的浇水、施肥等抚育措施)。 2.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置喷(滴)灌设施,解决干旱缺水问题。 3.处于海岸风口前沿的石漠化造林应设置风沙障,风沙障高度应在2米以上,并在秋冬大风来临之前设置完毕。 4.石漠化造林密度每亩平均株数≥222株。 |
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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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化彩化提升 |
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种植阔叶树、珍贵树、市花、区花和健康树等适宜地方生长的花草树木。 如凤凰木、美丽异木棉、鸡冠刺桐、枫香、福建山樱花、串钱柳、羊蹄甲、紫荆、鄂西红豆树、乌桕、红锥等 |
1.无立木地块(包括人工针叶纯林带状或小块状面积1亩以上皆伐迹地): (1)种植有明显主干树种:采用胸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每亩种植株数≥80株; (2)种植无明显主干树种:采用地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每亩种植株数≥80株。 2.郁闭度0.5以下以及择伐改造地块(包括人工针叶纯林带状或小块状面积1亩以下皆伐迹地): (1)补植套种有明显主干树种:采用胸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 (2)补植套种无明显主干树种:采用地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 (3)补植套种按80株/亩进行折算补助面积,但折算后面积不得超过造林地块面积。 |
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设计 |
抄送:市林业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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