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2018〕95号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秀屿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秀屿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8年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积极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审,更加有效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为建设港兴业旺,富美秀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我区安排审计项目计划的主要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加强民生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抓好政府投资工程审计,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依法治区、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始终。二是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充分利用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加大项目融合,在所有审计项目中都要关注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是总量控制、综合平衡。项目安排上留有余地,留出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时间,合理控制审计项目数量,确保审计质量;严格把握现场实施时间,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
一、署定、省定审计项目
(一)署定审计项目
1.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采取交叉审计方式,政策跟踪审计4个重点项目。
(1)莆田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工程。3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涵江港区主干路网一期工程。6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3)莆田涵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9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4)莆田涵江工业污水及江口污水厂二期建设工程。12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 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二)省定审计项目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紧密结合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重点,进一步深化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关注规范建立全口径预算、中央、省级和市级专项资金在各级财政结存和滞留、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年初预算执行率、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重点支出的落实、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情况,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按照进度安排在5月30日前完成。
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资金专项审计。重点检查重点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益情况,关注支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资金有效落实。
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和我省实施方案要求,以推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利用过程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对平海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4.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结合各类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结果于2018年1月5日前上报市审计局。
二、区级预算执行审计
今年结合省审计厅确定的三级联审项目(或事项,下同),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全面整合审计资源,提升审计效率和效果。主要有:
(一) 结合省定三级联审项目,具体有2个:
1.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
2.2017年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
(二)区本级安排项目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安排5个: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水务局、区编办和平海镇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加强对其所属单位和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延伸审计。
以上项目6月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工作;6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报市审计局;6月30日前完成“两个报告”初稿。
三、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及其效果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等。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今年将安排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兼物价局原局长阮春高、区水务局原局长吴国庆、区经信局原局长黄芳、区编办原主任黄承东、区招商局原局长余海潮、区政府办公室原主任吴惠雄、区统计局原局长吴国忠、区一体办原主任陈国盛、区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朱益强、区地震办原主任柯志忠、莆田盐场原场长、党委书记张爱萍、秀屿区实验中学原校长黄少槐、莆田第二十七中学原校长林雄山和莆田第二十八中学原校长张亚廉等14位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于12月底前完成。
四、其他项目
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按照区纪委的要求,根据审计的职能结合各类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结果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区纪委。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最新要求,强化组织指导、协调和过程控制,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工作质量监管。强化审计各环节质量管理,规范审计行为,坚持审计审核、复核、审理制度,坚持把查问题、提建议、促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广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具备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实施条件的审计项目,必须运用AO进行审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监督能力。
(四)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树立廉洁清正的审计形象。
附件:秀屿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附件
秀屿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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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单 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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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署定、省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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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①莆田涵江临港产业园防洪排涝工程 ②涵江港区主干路网一期工程 ③莆田涵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④莆田涵江工业污水及江口污水厂二期建设工程 |
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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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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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 |
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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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审计(结合各类审计项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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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执行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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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7年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 |
全省三级联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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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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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7年度平海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
区本级安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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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发改局(物价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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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水务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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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经信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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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编办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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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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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平海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 |
区本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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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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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兼物价局原局长阮春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区委组织部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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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区水务局原局长吴国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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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区经信局原局长黄芳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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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区委、区政府编办原主任黄承东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区委组织部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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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区招商局原局长余海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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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区政府办公室原主任吴惠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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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区统计局原局长吴国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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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区一体办原主任陈国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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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区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朱益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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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区地震办原主任柯志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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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莆田盐场原场长、党委书记张爱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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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秀屿区实验中学原校长黄少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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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莆田第二十七中学原校长林雄山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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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莆田第二十八中学原校长张亚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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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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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开展“1+X”专项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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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审计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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