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办〔201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美丽莆田,努力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切实抓好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暨“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持续推进
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对于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宜居港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区地处沿海,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景观不佳、质量不高且经常被人为破坏等问题依然存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开展“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成果。按照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紧盯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科学规划,山上抓提升、山下抓延伸,统筹山上山下、城市乡村整体推进。全面消灭荒山,加快绿化石头山,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花化彩化香化,让群众享受更多的绿色福利。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2019年市下达我区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和“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任务为9310亩,包括:(一)植树造林任务2810亩。其中沿海沙(泥)岸基干林带建设200亩;重点抓好1000亩石头山复绿造林;低效针叶林改造800亩;其它不炼山造林300亩;花化彩化提升500亩。(二)森林抚育5000亩。(三)封山育林1500亩。各镇要抓紧将任务落实到行政村、具体山头地块,加大老少边岛地区、水土流失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优先安排贫困村生态建设。确保全区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任务落到实处。任务分解情况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区林业局备案。
三、合理规划,突出重点
2019年我区造林绿化重点开展“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行动,推进“三沿一环”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建设,突出抓好村庄绿化、提倡不炼山造林;加强低效针叶林等林分改造、沿海石头山改造、花化彩化提升等工程。各镇要结合实际情况,遵循自然规律,突出特色,建设示范点,以点促面,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一)村庄绿化。紧紧围绕生态宜居,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以福厦高铁、向莆铁路沿线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庄为重点,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美化,积极为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省级森林村庄”做好准备。
(二)“三沿一环”绿化。以阔叶树为主,辅以美化、香化、花化、彩化树种,对“三沿一环”两侧荒山荒地、坡耕地、林业有害生物除治迹地、低产低效林和退化防护林开展新造和改造提升。重点抓好莆永高速公路、福厦高铁、向莆铁路及交通主干道两侧及乡村道路等绿化美化力度;及时开展违建拆除地块植被复绿,加强石头山复绿等沿海防护林建设。
(三)“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行动。按照《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秀屿区“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2018〕69号)中2019年的年度计划安排执行。
四、强化措施,有效推进
(一)加强组织,系统协作配合。造林绿化是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镇、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实行挂点包村制度;发改、财政部门要为造林绿化提供资金支持,林业部门要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服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铁路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行业绿化;广电、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规划留绿、见缝插绿、严管护绿”的绿色文明意识。
(二)创新机制,提高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市振兴乡村集团作用,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林业建设。要大力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先造后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合作入股、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推进造林绿化。要拓宽林权抵押贷款范围,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创新造林机制,推广认种、认捐、认养,激发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参与乡村绿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创新管护机制,坚持“树随地走、树地同权、权责统一”的原则,确保种得下、活得了、长得好。要积极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参与造林绿化,增加收入。
(三)强化保障,确保任务落实。一要搞好规划。要坚持“山水林田湖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认真做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充分挖掘造林绿化空间,通过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多途径、多方式增加绿色资源总量,要全面落实村庄“四旁”“三沿一环”绿化用地,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病虫害除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二要备足苗木。要按照造林绿化任务和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认真测算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做好苗木检疫和调剂,确保良种壮苗供应,要加大乡土阔叶树种窗口苗培育力度,调整苗木结构。三要尽早准备。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等建设项目要抓紧委托作业设计,尽早完成招投标,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造林成活率。各镇应在2月28日前完成造林地块的落实,3月10日前完成作业设计,3月20日前完成预算送审;4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5月30日前完成造林绿化定植任务;11月15日前后,全区组织自查验收,准备迎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四要落实资金。要整合住建、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资源资金的联合作用。要注重市场化运作,鼓励各方面资金投入造林绿化。五要加强督查。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调度和通报制度,对进度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给予约谈或通报批评,促进目标责任落实。
附件:1.莆田市秀屿区2019年造林绿化计划任务安排表
2.2019年秀屿区造林绿化暨“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
田”行动建设指南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1
莆田市秀屿区2019年造林绿化计划任务安排表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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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总任务 |
植树造林 |
森林抚育 |
封山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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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三沿一环”森林景观带 |
“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 |
其它造林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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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沿海沙(泥)岸基干林带建设 |
乡村生态景观带 |
小计 |
低效针叶林改造 |
石头山改造 |
花化彩化提升 |
不炼山造林补助 |
小计 |
其中基干林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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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1 |
12 |
13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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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 |
9310 |
2810 |
210 |
200 |
10 |
2300 |
800 |
1000 |
500 |
300 |
5000 |
1500 |
1500 |
|
东庄镇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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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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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峤镇 |
1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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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200 |
|
|
3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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埭头镇 |
28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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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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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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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海镇 |
12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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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 |
200 |
|
|
|
1000 |
|
|
|
南日镇 |
1300 |
300 |
200 |
200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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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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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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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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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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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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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
2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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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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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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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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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秀屿区造林绿化暨“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行动建设指南
为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美丽秀屿,提升绿化美化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区政府确定的“2019年全区植树造林2810亩、森林抚育5000亩、封山育林1500亩”造林绿化暨“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行动任务,特制定本建设指南。
一、植树造林
(一)“三沿一环”森林景观带
按照因地制宜、应害设防的原则,通过断带补齐,外延加长、加宽、加厚、加密等措施,形成连带、连片和连网的防护林体系。沿海基干林带人工造林重点是新造基干林带和老林带更新,林带修复重点是对现有残次林带的补植、施肥、抚育,以及其他防护林的修复。造林苗木必须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127-2004)规定的I级苗和木麻黄水培苗育苗技术规程(DB35/T502-2003)中规定的1-2年生Ⅰ级容器苗。
1.沿海沙(泥)岸基干林带人工造林(任务200亩)
(1)树种选择:木麻黄采用2年生、苗高1.2米以上的Ⅰ级容器苗,必须采取挖大穴、下客土、施基肥,采用保水剂等造林措施,并做好种植后3年的养护工作(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后续的浇水、施肥等抚育措施)。
(2)设置风沙障:处于海岸风口前沿的应设置风沙障,风沙障高度应在2米以上,并在秋冬大风来临之前设置完毕。
(3)种植密度:每亩平均株数应达200株以上。
2.乡村生态景观林(任务10亩)
(1)建设规模
要求项目村新造或改造提升10亩以上生态景观林,选择地块应集中连带连片,其中单片生态景观林应为面积3亩以上、以生态和景观功能为主、能长期保存下来的长生林。
(2)营造地点
乡村生态景观林主要依托乡村公园、村庄水系、水头、水尾、后龙山、民居古厝、宗祠、寺庙、陵园,以及“四旁”闲置地、废弃地、卫生死角等。
(3)树种选择
应种植群众喜爱、适宜本地生长、寿命长的乡土树种和引种成功的珍贵树种。
(4)苗木规格
A.有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胸径3-8厘米,加权平均后胸径≥5厘米、树高≥2.5米、冠幅≥70厘米,且三级分叉、枝干健壮、形态优美的绿化景观大苗。
B.无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地径≥5厘米、树高≥2米、冠幅≥70厘米,且三级分叉、枝干健壮、形态优美的绿化景观大苗。
(5)种植密度
种植连续面积3亩以上的片林或2行以上、行距≤4米护岸林带,片林每亩造林密度不得少于42株且分布均匀,林带按42株折1亩计算面积。
(6)改造提升
对原有的稀疏、残次生态景观林进行补植改造,提升生态景观功能。其中,片林补植到合理造林密度且分布均匀,林带由1行补为2行以上的,均按补植株数折算面积(42株折1亩),但折算后的面积不得超过造林地块面积。
(7)管护要求
要求建立乡规民约,设立生态景观林公告牌,落实管护责任,做好种植后3年的管护工作,确保建设成效。
(二)“大造阔叶树 绿化全莆田”行动计划(任务2300亩)
1.低效针叶林改造(任务800亩)
(1)树种选择:美丽异木棉、鸡冠刺桐、福建山樱花、串钱柳、羊蹄甲、紫荆、鄂西红豆树、乌桕、红锥、台湾相思、木麻黄等。
(2)技术标准:我区目前改造的重点为现有的岩岸残次林带修复:每亩补植平均株数≧35株,苗高≧1.5米以上容器苗;现有沙(泥)岸残次林带修复采用2年生袋装苗,每亩补植平均株数≧46株。
(3)其他要求:需编制作业设计
2.石头山改造(石漠化复绿任务1000亩)
(1)树种选择:木麻黄(平潭二号优良无性系)、台湾相思、卷荚相思、厚荚相思、肯氏相思等。
(2)技术标准:木麻黄采用2年生、苗高1.2米以上的容器苗,卷荚相思、台湾相思、肯氏相思、厚荚相思用1年生、苗高40厘米以上容器苗。必须采取挖大穴、下客土、施基肥,采用保水剂等造林措施,并做好种植后3年的养护工作(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后续的浇水、施肥等抚育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置喷(滴)灌设施,解决干旱缺水问题;处于海岸风口前沿的石漠化造林应设置风沙障,风沙障高度应在2米以上,并在秋冬大风来临之前设置完毕;石漠化造林密度每亩平均株数≥222株。
(3)其他要求: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设计。
3.花化彩化提升(任务500亩)
(1)树种选择: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种植阔叶树、珍贵树、市花、县(区)花和健康树等适宜地方生长的花草树木。如凤凰木、美丽异木棉、鸡冠刺桐、枫香、福建山樱花、串钱柳、羊蹄甲、紫荆、鄂西红豆树、乌桕、红锥等。
(2)技术标准:无立木地块(包括人工针叶纯林带状或小块状面积1亩以上皆伐迹地):
?种植有明显主干树种:采用胸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每亩种植株数≥80株;
②种植无明显主干树种:采用地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每亩种植株数≥80株。
郁闭度0.5以下以及择伐改造地块(包括人工针叶纯林带状或小块状面积1亩以下皆伐迹地):
?补植套种有明显主干树种:采用胸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
②补植套种无明显主干树种:采用地径≥3厘米、苗高≥2米、冠幅≥50厘米大苗。
③补植套种按80株/亩进行折算补助面积,但折算后面积不得超过造林地块面积。
(3)其他要求: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设计。
(三)其它造林更新(不炼山造林补助任务300亩)
对于宜林荒山或皆伐的采伐迹地,采取不炼山方式进行林地清理,实行带状或者块状清除杂灌(草)及林木剩余物,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按《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以及有关营造林项目建设标准、作业设计方案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森林经营
(一)森林抚育(任务5000亩)
按《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的要求组织实施。列入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的,鼓励采取间伐措施开展森林抚育。
(二)封山育林(任务1500亩,其中:沿海基干林带封山育林1500亩)
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封禁、封育措施组织实施,封禁、封育任务应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图、表、册齐全且一致,并设标志牌,落实护林员。
三、项目补助资金测算标准
(一)沿海沙(泥)岸人工造林每亩补助2000元。
(二)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每亩补助6000元。
(三)低效针叶林改造:市、区各负责配套每亩补助300元。
(四)石头山改造:市、区各负责配套每亩补助5000元。
(五)花化彩化提升:市、区各负责配套每亩补助2000元。
(六)不炼山造林每亩补助200元。
(七)森林抚育省级每亩补助100元(省级财政补助仅400亩,其他4600亩任务为日常抚育)。
抄送:市林业局,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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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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