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办公室(含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编办(含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区委台办、区科协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残联、区供销社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常规巡察时间40天左右,巡察“回头看”时间5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