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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7-01-1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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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事项的通知》(莆秀政办[2016]40号)要求,现汇报2016年度我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报告在秀屿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xxgk.ptxy.gov.cn/Depart_52/InfoReportView_2014.aspx)。

一、报告概述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区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部署要求,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更加有效地服务和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以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因2016年我镇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和补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坚持工作例会制度,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确保公正、透明。

(二)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着重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镇干群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笏石、密切联系党群关系、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是继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核。

三是更加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板块,以此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全年我镇共公开信息数106条,历年公开总数861条。

2.政务公开宣传栏。我镇在镇机关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一并张贴予以公开。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我镇在档案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4.政策解读回应情况。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由涉及部门进行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较多的重要信息由涉及部门及分管领导、包村领导进行解读、阐释工作,确保群众的关注得到回应。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镇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情况,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行政审批、审核、办事依据和流程。二是扩大了信息公开的平台场所,将镇便民服务中心内部设置的查询处的宣传册和报纸、镇机关院内的LED显示屏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三是针对个别群众关心的问题,由相关的包村领导、工作队进行答复解读。

(四)重点公开内容

2016年重点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工作动态;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十一类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200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200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200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200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历年累计8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政府信息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其中,2016年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新增15条,历年累计205条;2016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新增2条,历年累计96条;2016年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新增3条,历年累计28条;2016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新增7条,历年累计19条;2016年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新增0条,历年累计5条;2016年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新增0条,历年累计6条;2016年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新增6条,历年累计38条;2016年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新增1条,历年累计3条;2016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0条,历年累计10条;2016年工作动态新增70条,历年累计369条;2016年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新增0条,历年累计8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办结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截止2016年,均无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截止2016年,均无申请,未发生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历年累计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镇机关相关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不及时。

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对群众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在公开时间上时有滞后。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仍需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二是加强交流研究,提高水平。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公众获取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我镇认真贯彻《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相关政府信息。

1、镇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咨询电话:05945893036

传真号码:05945891693

电子邮件:hsz5893036@126.com

通讯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邮政编码:35114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入“莆田秀屿”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莆田秀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莆田秀屿”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三)《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秀屿区笏石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6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6

86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6

86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3、网上申请数

1

1

4、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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