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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秀屿区司法局 时间:2021-03-0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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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1.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印发了《2020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系列采访实录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规划安排。制定了《2020年秀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用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区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将法治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安排。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

2.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由区委书记任主任、区长任副主任的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区委、区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意见。四是强化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并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3.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放管服”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要求,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相关责任单位依照职责,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三是企业开办时间实现新压缩。1026日起,“企业开办”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政策启动。截止12月初,已免费为企业刻章92枚,节省费用1.4万元。企业开办时限已压缩至1个工作日,环节已压缩至2个工作日。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服务事项实现新浓缩。今年以来,秀屿区各审批单位共取消事项6个,实行告知承诺制78个,精简材料事项49个,减少材料52个;清理后的前置条件438项,共取消前置条件60项;56项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由3个环节优化至2个环节;整改后全区5星级事项从414项增加到704项。二是“一事联办”改革实现新进展。2020年开始推行“一事联办”集成套餐审批服务改革,列出我区可操作13项“一事联办”。截止12月份,我区涉及“二手房交易”等“一事联办”总办件量223件。三是“自己‘批’网上办”实现新提效。全区1383个审批事项对已编制审批导图重新优化,审批系统办件量2412件,使用问卷审批2382件,问卷使用率98.76%四是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实施“告知承诺制”项目38个;“多评合一”17件,“联合踏勘”18件,“联合验收”3件,“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审图”实施率100%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今年共公布保留各级证明事项148项,压减了146项。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展娱乐场所、印刷、民办教育机构、粮食、招投标等行业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

3.商事改革持续深入。于202061日在全市率先试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减少了“现场勘察”办理环节,由“证前勘察”改为“证后核查”,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9个工作日压减至当场即办,极大的便利了广大食品经营商户,进一步破解了“准入不准营”的困境,实现“最多跑一趟”,助推了食品经营行业的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秀屿区共新增了1831家食品经营户,其中自6月份以来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新办食品经营户269户。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1.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我区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审查方式上,坚持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按照审查标准,着力提高审查实效。对起草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全部要求提供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制定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制定过程,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主要问题的说明等内容。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前,视情采取书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提交区司法局,由工作人员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予以审查,提出书面意见。

2.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制。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今年我区共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

3.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对2020年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共废止40件、继续执行113件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将证明事项从192项压缩到148项;对不符合《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清理。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决策程序机制。我区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不断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的透明化与科学化。积极探索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广泛征求意见。对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和公示制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聘请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同时我区积极组建了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并在专家库内选定一定数量的律师和专家学者聘为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以此来共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提升。全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等3场次,解答咨询20余次,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3份。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1.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并组织人员对全区各部门落实三项制度进行全面督查。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2.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3.抓联动,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管合力,促进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考试的知识结构和内容。将考试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今年组织领导干部任职前考试2场,考试人数40人。二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区级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以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增进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三是严格落实执法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今年对政府工作人员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宪法知识考试1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的生动实践,开展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把好榜样、好故事的传播,作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100余场次,法律进校园4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上万余份。

2.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及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出台了区政府与区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区司法局与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经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39件。

2.推进行政执法督查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100多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3.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20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2020年共办理诉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25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同时及时印发2020年我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通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不足: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镇、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实效差距大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深入推进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举措,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21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改革创新,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会议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多证合一”成果,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依法简化企业开办程序,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区政府和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01222

 

 


 

 

 

 

 

 

 

 

 

 

 

 

 

 

 

 

 

抄送: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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