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税〔2022〕3号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年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密切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强化财政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法制思想,大力推进完善法治体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突出重点,及时跟进、联系实际地学习,并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思考相结合、常规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财政改革发展和事业运行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开创财政法治建设新局面。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纳入我局议事议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2.加强普法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条法股,负责推进法治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法治机构和配齐法治工作人员。为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成立了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规范行政调解工作。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指导。进一步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信息交流等各项工作制度。深入各乡镇财政所,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水平。四是形式多样抓落实。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学习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培训纳入全体财政干部进修培训的重要课题,将落实依法理财的有关情况纳入财政干部岗位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五是加强经费保障。我局满足印制法治宣传材料经费开支,给每个股室订阅《中国财经报》、《财务与会计》、《财会》等多种专业报刊杂志,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国家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法》等宣传读本做到人手一册。
(二)坚持改革与法制精神,提升财政依法治理水平
1.夯实基础支撑,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力保障现有龙头,尽快培育一批产值超百亿企业,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产业链稳定。二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达电子商务专项资金170万元,分别对平台开办补助、交易额奖励等予以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下达人才专项资金150万元,支持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研发团队;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三是保障项目资金需求。积极配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推动土地出让,提高政府基金收入,推动经营性土地出让2宗453亩,区级经营性收入7.68亿元;工业用地出让9宗1480亩,实现出让收入3.11亿元,保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四是积极做好再融资债券工作。通过申请建制县试点发行再融资债券18.62亿元,已完成置换18.62亿元;对接中信银行做好今年第一批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对接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新增债券限额,督促各专项债项目业主加快前期手续办理,保障专项债券顺利发行。
2.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的互联互通,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推动部门项目库建设,规范预算项目储备;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拨付,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方式抬高预算执行进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国库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扩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全覆盖;聚焦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优化绩效评价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督促部门根据支出绩效调整年度预算,提升履职用财能力。
3.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不断加快。为推进集团公司成立,2017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国企实体化运作,通过集中配置全区优势资源,构建“一个支撑+4大集团”为主导的国有资产运营架构,围绕“摸清家底、整合资源、用活资产、实体运作”的步骤有序地开展国有企业资源整合。组建成立区国投公司、水务投资集团、产业发展集团和交通投资集团,进一步深化区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初步构建“1+3”运营架构。并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党的领导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互统一的运行架构,充实董事会、监事会,加强优秀人才引进使用,提升国企经营团队整体素质。
4.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去年疫情防控期间,转发出台《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的基础上,继续降低企业参与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年全区政府采购48单,采购金额4924.64万元,节约金额119.7万元,节约率2.37%。
5.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秀屿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政府债务风险准备金制度,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应急政策储备。二是落实偿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严格实行限额管理,适度举债不突破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将政府债务举借和偿还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用好上级转贷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再融资债券。我区债务限额101.3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91.6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不突破债务限额。三是争取新增债券。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合理安排新增债券投入项目,有效缓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年合计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4.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9亿元,专项债券13.04亿元,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6.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结合党史学习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企业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促使企业纳税人和缴费人对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确保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三)完善机制,贯彻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将建设法治财政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方面,督促指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力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21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安排专项经费45万元,用于保障区属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21年秀屿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革除体制机制障碍,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上、在帮助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上、建设开放型经济体制上,吸引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上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及时公开、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财政政策文件,做好與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将政务與情回应作为网络與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财政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與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與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
4.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和备案等刚性约束。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开展内部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建立健全财政规范性文件查询、管理和备案统计制度。
(四)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1.“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财政领域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一是电子票据改革加快推进。着力建立高效、便民的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实现非税收入收缴“一网通办”模式,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区级开出电子票据34474份,金额11.54亿元。二是工程项目评审管理不断防范。把服务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各项工作提升的“助推器”,重点做好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和大项目建设评审工作。审结大小项目141个,评审财政资金30.87亿元,审定工程总价总额为29.61亿元,审减金额约为1.26亿元,审减率为4.08%。
2.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为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要求,于5月份开展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组织对区本级2019、2020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进行逐一审核、全面检查。同时,强化检查成果的督导运用。对线上、线下发现的问题要求部门预算单位一一整改,对不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目前,正在汇总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二是规范涉农资金支出管理机制。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广,今年系统运行的资金累计超4.47亿元,有效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三是开展“1+X”专项检查。2021年从全区所有预算单位中随机抽取12家单位(含有经费领拨关系的下属单位)作为专项督查对象,检查上一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日常开支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集中整治“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及部分预算单位违规调整一般性支出决算数,必要时可追溯到相关年度。四是开展“疏堵点、治顽疾、促作为”作风建设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项整治内容、对象、年限。结合我局开展的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4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及时作出整改。
3.落实合法性审批制度。强化政策法规管理,形成规范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确保政策执行合法可行。规范性文件由各业务股室负责制定,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发布。
4.推进进行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完善“三项制度”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财政重要决策、重要部署等财政重点公开内容,细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促进财政政策进一步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前、制定中、制定后的公众参与。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根据预决算操作规程,组织预算公开实施阳光财政。督促区直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公开。2021年政府预算报告已于在政府网站上完成公开,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财政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深化依法理财、科学用财,防范财政风险。除涉密部门外,区直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实现100%公开。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总共公开各类信息140条。其中:其他应公开的16条,政策法规2条,资金分配120条,机构职能2 条。财政预算报告77条,决算报告297条,每月预算执行情况15条,均是根据有关要求公开的。
5.改革行政应诉工作。多渠道提升业务能力,积极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研究具体案件案例,向资深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法律业务能力,减少法律风险。
(五)持续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干部依法履职水平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局开展宪法教育,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普遍遵循。认真组织好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预算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实施方案的宣传。聘请律师讲授《民法典》,组织干部参加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提高干部法律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学习融入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突出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政策。结合财政工作,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围绕涉及财政部门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福建省法制宣传工作条例》要求,围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和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群众重点宣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区财会人员的诚信度。
4.深入开展财政政策宣讲。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教育。组织参加省行政执法培训,参加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共6人次,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组织网络普法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自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统一参加全国网络普法考试,参加率达100%。三是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根据新增人员较多的特点,组织干部参加全省财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全局共26人报名参加综合执法考试,6人参加财政系统执法专业考试,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的财政法律法规学习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效能不高,我局执法队伍建设比较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
三、2022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化水平为总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更好的服务全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教育。坚持和完善局党组和班子集体学法、财政干部日常学法、法制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决策程序意识,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向职工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入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加快法治秀屿建设的决策部署、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凝聚社会共识。
(二)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局开展宪法教育,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普遍遵循。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遵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预算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实施方案的宣传。
(三)将法治工作与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内控操作规程,促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坚持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规范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管好国家的“钱袋子”,当好人民的“铁算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坚持妥善处理好学法和用法的关系,把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去。建立科学的财政决策和预算管理,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建立健全对政府财权的监督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循序渐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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