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我局工作的各个环节,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工作成效,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下设办公室,有专人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各股室负责人层层抓好法治工作细化落实。
(二)强化法制学习。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导向,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一是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学习强国等平台,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治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二是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法律教育进支部主题党日,时刻保持法律学习教育不放松。
(三)完善体系建设。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清单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全面系统梳理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开,做到权责明晰、要素完整、于法有据,切实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已完成,并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权责清单”进行事项绑定并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其中权力清单共297项(包括行政许可22项,公共服务4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行政处罚20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28项和其他权责事项21项),积极推动本单位“权责清单”执行力度,建立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常态化、动态性监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构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新常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审批窗口共有效办理10件行政审批业务,未发现影响公平竞争的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2.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梳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审批事项。对照省、市、区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做好我局机构改革后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省审改办的五级十五同清单要求公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并已全部绑定到位;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放管服”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和精神,结合政务工作实际,主动服务成效明显。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后行政审批职能的划转与承接。通过积极主动与省、市、区直相关单位联系沟通配合,我局110个审批项目运行良好。基本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事项达100%。3.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为目标,加强对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旅游、文物等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频率,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开展了一系列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召开文化市场业主座谈会,引导文化市场转型升级;组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在学习中深入浅出地给经营业主讲法规、讲条例、讲案例,通过学习培训,提高经营者的规范意识和守法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总结和分析会议,每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演练。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综合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年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方式及频率,确定文化旅游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坚持完善文体旅游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将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业务办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社会信息信用服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等按时按要求进行发布公示。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自2015年以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1名执法人员,注入新鲜力量,充实队伍。目前执法人员4人,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3人,持证率75%,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积极参加下次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争取提高持证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研究制定区文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年度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安排执法人员参加文化部、省、市执法培训等,通过以案施训、典型案例剖析、案卷评查等方式,增强执法实战能力,提高整体执法能力。2.建立健全执法机制。我局在文旅管理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制度建设,保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一是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临时人员执法;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文化市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各项有关文化市场工作制度;三是对涉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整理,将主要执法依据认真分类和排序,编印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保证了文化执法有法可依;四是贯彻罚缴分离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内容的,要求被处罚单位统一到指定银行办理后到相关银行缴纳罚款,严格做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五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3.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一是全区文化市场准入审批、备案等业务100%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一户一档”数据库,数据库内采集文化经营单位269户,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中,全部可以通过“一户一档”系统进行查询,为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日常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信息发布均通过全国文化市场信息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实行网上发起、审核、审批,网下文书制作同步进行。所有的行政处罚事项信息通过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向公众发布,同时也在“全国一张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福建省行政执行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二是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应用的落实情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配有统一执法工作服,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移动电脑1台,便携打印机1台,办公、办案设备齐全。
(六)法治宣传成效显现。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学习,举办法律考试,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及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定年度普法计划,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入村居、企业,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行业主体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因机构改革,原旅游部门未配有执法人员,旅游监管职能整合到文旅局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对旅游执法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有待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工作机制都在磨合探索当中,综合监管体制机制还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执法力度还不够大,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业态增生,传统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新业态新情况,执法队小队伍管大市场的矛盾依然存在。
(三)法治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大,宣传的面还不够广,文旅特色还不够明显。
(四)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视,全体领导干部和文旅系统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以法制思维推动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进一步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执法,继续深化积极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推进;大力推进文旅执法融合,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落地,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三是进一步发挥文化和旅游优势,在文艺创作方面推出法治作品精品,在旅游阵地积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氛围营造。
四是进一步推进文旅执法的数字化改革。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用好“掌上执法”等数字化成果,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平安建设、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领域数字法治水平整体提升。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