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法治秀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更实
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摆在全区重要位置,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组织学习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秀屿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秀屿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项听取秀屿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法治秀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法治秀屿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牵头责任,全方位深层次规划法治秀屿建设。三是强化督察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规范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每年将依法行政列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
(二)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更快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4个小时办结制度,累计办理、变更、注销各类执照2511户、食品经营许可2622户。今年以来,区级审批服务平台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29093件,办结率100%,即办件118549件,按期办结率100%。积极引导群众选择“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途径办事,实现事项网上可办率98%以上,电子证照应用率99%以上,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93%以上;深化“自己‘批’网上办”智能审批应用,平均缩短时限占比 92%以上。二是持续推出48项“一件事”审批代办服务清单。建立“一件事”代办队伍,专人负责一件事受理和代办,截止目前“一件事”总办件量达1756件。三是积极推广“跨省通办”。开展跨省通办事项79项,总办件量1152件,全域通办(全城通办)办件量55904件。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行政效能更高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有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一是坚持集体审议决策。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科学民主决策。邀请区人大、政协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落实集体讨论、听取意见、会议决定程序规定,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二是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聘请3个法律顾问团队,对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26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32条。全区各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专栏,充分听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建议,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反馈决策结果。四是及时备案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实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今年以来区政府以及区政府办制定的7份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对2022年1月1日之前有效的1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了全面清理,目前,已收到起草部门提出的拟保留文件91件、拟修改3件、拟废止32件的清理建议。
(四)健全行政执法运行体系,队伍力量更强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样式》,打造“教科书式”执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查促改,以查促优,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全区各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共筛选116项涉及教育、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宗教事务、林业、水利领域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赋予镇人民政府行使,并举行秀屿区行政执法赋权承接确认书签约仪式。有效整合镇现有执法力量资源,推进全区7个镇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区128名干部报名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72%,组织全区40名乡镇干部报名参加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94%。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业务公共课堂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持证、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全年完成115名新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
(五)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社会根基更稳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已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63个,培育金牌调解室9个,星级调解员130名,配齐配强镇级专职调解员27名、试点村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调处矛盾纠纷2629件。二是推动“公调对接”。建立全市首家驻派出所调解室,全省首家驻警务室调解室。目前,7个镇调委会驻派出所调解室全部建成,5个村(社区)调委会驻警务室调解室正式运行,20名调解员全面进驻调解室,进一步促进非警务类警情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巩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三是落实“一案一补”“以案奖补”制度。印发《秀屿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试行)》,按照简易案件补贴70元、一般案件补贴130元、复杂疑难案件补贴220元、重大矛盾纠纷案件补贴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下达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13.24万元。四是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已成立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健、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调解委员会,召开行政调解工作联络人会商座谈会,引导、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裁决工作体制,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六)坚持人民至上服务理念,公平正义更重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秀屿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两项配套工作机制的通知》,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全年共接待复议咨询80余人次,行政复议收案26件,受理20件,其中维持行政行为12件、撤销行政行为2件,驳回复议3件,未审结3件,纠错率达14%。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全区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为16%,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2%。二是全面落实法律服务供给。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优化法律服务方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12348”热线实时接听,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156次。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1件,其中民事30件,刑事191件,受援人数221人次。三是依法科学防疫。重点围绕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在有效提示风险的同时,做到科学精准。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严肃处理涉疫违法行为,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堤坝。
(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法效果更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和区政府党组会议均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区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是及时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研究制定《秀屿区“八五”普法规划》《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机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普法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及时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开。三是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召集普法志愿者60人,深入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超10场次。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729名,组织全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观看乡村“法律明白人”万人大培训线上直播。四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已组织全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时段普法宣传,开展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养老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主题宣传活动,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讲堂50场、“法治乡村•与法同行”普法讲堂53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15场、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13场,企业普法宣讲、法律服务2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批次26人次。五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在笏石镇苏塘村建设“祥和法治公园”。各镇利用广场、公园、“综治+”“党建+”邻里中心等形式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40个。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刚刚起步,区直有关单位向镇政府下放行政执法事项衔接过渡还未到位。二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目前全区各镇拥有行政执法证人员仅69人,难以满足现实执法需要。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有待提高。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秀屿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个别行政执法案件仍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问题。
(二)普法力量仍需加强。一是普法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大多停留在拉横幅、贴标语等传统方式方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还不多,影响普法效果。二是普法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还存在欠缺,普法工作质效不够明显。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方向。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对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继续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运用好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二)以优化营商服务为方向,破除行业隐性壁垒。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强化部门联动,打通行政审批难点堵点,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民生服务数字化研究,以办事更便利、服务更优良、监管更智慧的环境引入投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三)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是推进综合执法和赋予乡镇行政处罚权后,进一步厘清区直单位和镇政府的权责边界,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业务的培训、指导和跟踪检查,动态调整赋权清单。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动员乡镇干部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坚持动态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四)以维护全区安定稳定为目标,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原则,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建立健全排查化解清单,落实责任,逐项销号。充分发挥矛盾纠纷“432”调解工作机制,整合调解队伍力量资源,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推广落实“信访评理”“乡贤调解”等基层治理新模式,助力和谐乡村建设。
(五)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为目标,提高普法宣传质效。切实将普法教育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法治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文明城市创建融合共进。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加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力度。继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更好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普法整体推进。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增强普法宣传互动性、参与性,提高普法渗透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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