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讲话《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解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将法治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党员常态化学习,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二)积极落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1、做好审批工作。2022年,我局审批股严格按照省五级十五同的规范流程,出具一次性告知单61份,共审批办理前期物业合同备案证明7件,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年审12件,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1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使用审核2件,物业服务合同备案_住宅物业备案1件,物业服务区域划分备案4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件,做到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城镇燃气、物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监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跨部门检查2次,共检查4家燃气企业;开展本部门燃气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4次,检查8家燃气企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物业跨部门双随机检查2次,共检查4家物业公司,按照计划完成本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3、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落实行政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和执法人员资格证申请。2022年报名参加行政资格考试2人,通过2人,上报执法证申领4人。努力提升我区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实力与综合执法水平,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依法处罚。对涉及我局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罚,所有处罚决定均符合自由裁量标准,2022年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1件。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研究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过集体评议会讨论决定。
5、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排查,我局无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6、落实“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或“双公示”等平台,公开行政处罚19件和行政许可2件。
7、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严把公开内容,所有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内容都必须填写《秀屿区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之后才能公开,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高质量开展。2022年以来更新区政府网站信息25条,更新区政府政务公开栏4期。
(三)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经自查,均已按时办理和答复完毕,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四)切实自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实现了信息派遣、处理、核查的闭环式处理,确保各类城市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点穴式”打通城市管理堵点、“嵌入式”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切实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城市环境。2022年,秀屿区数字城管平台共立案城市综合管理问题31474件,处置率达100% ,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复议案件,主动做好答复、证据材料提供等工作,并在法定时间内办结,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2022年以来,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秀屿区委、区政府的文件通知,我局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切实加强对“八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领导,成立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负责人任组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我区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行政应诉方面:2022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2件,败诉2件,法院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败诉原因:1、关于福建省莆田市品尚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件具体情况:我局于2020年9月29日收到秀屿区人民政府莆秀政办明电(2020)10号《关于开展秀屿区秀永、莆炎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于9月底完成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所有剩余广告牌拆除整治;涉案的四座广告牌系违法设施(构筑物),属于此次整治范围,我局受委托配合拆除过程中多方调查,该广告牌无人认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将其拆除;2、关于福建省莆田市界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案件,我局未对被告作出行政强制行为,已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普法方面:我局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强,活动形式单一,没有根据时代变化,丰富宣传方式,普法活动没有新亮点,城市管理法律知晓率和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是带头学法守法带好头。城市管理每一项工作都涉及法律法规,要想依法执法,首先要尊法学法,作为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莆田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律法律,更好地依法履职。二是重视执法人员的法治学习。印发了《2022年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由主要领导主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和业务素质。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议对实施强制拆除等行政行为,不再硬性要求完成时限,应给予实施机关相应的工作时间,以确保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救济权利。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学习,加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矛盾的能力,提升执法人员处理疑难问题和复杂事务的能力,特别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自觉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充分说明强制执行理由,听取陈述和申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治平安、安全生产月和宪法宣传周等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LED屏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咨询答疑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规范轨道。
(三)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区住建局授权委托事项的行政许可清单,实时更新省网办事大厅“五级十五同”事项公布信息,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落实“马上就办”的审批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调整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的“一单、两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按计划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困难。把各类举报投诉件的办理作为重点工作抓牢抓实,一方面做到来人有接待,来电有记录,来信有登记,受理有依据,不予受理有解释,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中队进行办理;另一方面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督查跟踪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中队纠正,协调解决,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问题整改的最高标准。
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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