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先进理念,全面抓实上级工作部署。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年度依法治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我局始终坚持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重要位置,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当好法治建设“领头羊”。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结合,运用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资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和党中央“九个深刻领会”要求,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我局实际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组织召开我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传达学习《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落地见效,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秀屿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具体行动。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我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二)加强依法履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年度依法治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作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遵照岗位职责和要求,以及落实好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上勤慎勤勉做好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对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服务和支持作用,建立法治水利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行为,依法处理各种涉水法律事务,必将有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在区政府附近等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部分镇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群众积极踊跃参与,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全面提升水政执法工作水平。着力推进执法队伍综合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执法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月报、季报,2022年共办结各类举报投诉件15件。其中:信访件10件,市水政投诉件5件。四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借助日常检查和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河道采砂、在建水利工程等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水利行业常见的重点打击范围的黑恶势力情形,让广大企业和个人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以及与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营造全民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五是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在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同时向取水户做好法规宣传和缴费服务工作,确保水资源费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六是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只少不多”原则,我局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与全市水利系统三级统一目录清单、办理环节、时限、申请材料等保持一致,以确保全市水利规范执行行政审批职能。积极配合秀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等牵头部门完成相关审批统一流程,做到事项可同步并联受理审批。
(三)加强行政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动员我局基层干部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水政执法力量。截止2022年,我局已有7名工作人员持有执法证,另有8名工作人员已通过行政执法考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水政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律专业知识人才存在不足,仍需加强本单位标准化制度化培训。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仍需提高,难以适应新时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二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水法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无法贴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精准推送法律法规。水法普法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宣传大多停留在拉横幅、贴标语等传统方式方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还不多,影响普法效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发挥学法用法的“头雁作用”,抓牢抓细法治建设各个环节,推进法治秀屿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继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是持续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动员基层干部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增强基层执法力量。
三是持续提升水法普法实效。坚持“互联网+普法”与线下普法同步推进,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等针对性地推出一系列水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普法宣传覆盖面、参与度、渗透力。
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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