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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秀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0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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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法治建设及年度工作部署,深入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战略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治理效能优势,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一是深化学习培训。5~6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培训班;7月25日,召开分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内容;10月26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分党组书记领读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篇章。二是深化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六五环境日和首个全国生态日等重要事件节点,每月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2023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及配合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时部署依法治污任务,统筹推进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落实。

  (二)持续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切实用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审查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内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审批事项梳理,推进环评提速增效、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强化重点项目环评全过程服务,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年内共审查环评报告表20件。三是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法治建设。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土海流域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加快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保问题。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一是依法规范履行职能。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开展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执法人员经费、技术、服装等配套保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与使用,做到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帮扶培训及企业危险废物、用电监控、排污许可等环保管理业务培训等,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年内共立案查处20起、处罚金44.31万元。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等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秀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完善高效环境监管体系,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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