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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平海湾和南日群岛海域湾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秀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8-2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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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对莆田市平海湾和南日群岛海域湾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平海湾和南日群岛海域湾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福建省、莆田市美丽海湾建设要求,按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要求,分别编制平海湾和南日群岛海域湾区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所需的相关文本和相关图件、视频等资料。

  格式要求:1、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文字材料(摘要1500字以内,正文5000字以内,使用Word格式),应突出海湾重点和特色,具有较强可读性并使用量化数据。2、视频短片(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3、代表性图片(数量不超过10组的治理前后对比图片,像素不低于1920×1080,图片大小不低于4M,使用JPEG、JPG、PNG等格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49万元,实行包干价。竞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如遇到同样报价,以抽签的形式选定中标人)。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6名及以上环保类高级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交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美丽海湾相关工作经验,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投标人需于2024年9月15日之前完成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申报工作。

  四、投标文件要求

  以下响应文件正本一份,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于2024年8月30日下午17:00点前递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报价文件(应体现费用清单、总价、报价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随带现金贰万元用作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秀屿区机关大院2号楼217室(秀屿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电话:13030853998  联系人:宋伟芳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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