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2月20日,秀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专题培训。
培训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的补充通知》、《莆田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莆田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为基础,全面解读行政执法案件各环节办理时限、行政诉讼案件、不予处罚事项及自由裁量应用等内容,强调了案件办理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案件评查及档案整理等关键要素,通过典型案例列举了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紧密结合理论和实践,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提高案件质量。
此次培训不仅是一次业务能力的提升,更是一次思想作风的锤炼。通过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执法的责任与使命,增强了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下一步,秀屿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深化执法监督,进一步筑牢法治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县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执法工作方式方法,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秀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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