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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涉及企业 |
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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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秀屿区 |
莆田市以兴养殖有限公司 |
废气污染 |
一、基本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为莆田市以兴养殖有限公司,位于笏石镇温东村上东许和篁山村交界处,公司地块属于温东村上东许,占地面积约33亩,西侧和南侧为农田(西侧距离东肖自然村居民房约366米,南侧距离温东村居民房约405米),东侧为铁路,北侧为农田。该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通过莆田市秀屿区环保局环评审批,“迁建(一期7000头)项目”固废、噪声环保设施于2018年8月14日通过莆田市秀屿区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迁建(一期7000头)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于2018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 二 、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3月24日,市环境执法支队会同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莆田市以兴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存栏各种生猪约7000头。该公司猪舍采取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猪舍养殖采用“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工艺,养殖产生的粪便经收集后进入舍外生物发酵舍处理,养殖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沼气池,然后进入集水池,最后部分抽取至舍外生物发酵舍消纳处理,部分用于浇灌火龙果,资源化利用。但该公司舍外生物发酵舍和储粪间未完全封闭,产生一定的异味。 三、处理情况 我局要求莆田市以兴养殖有限公司:1.对舍外生物发酵舍除进料口的以外的三面进行封闭,对储粪间进行全封闭;2.加强对公司日常管理,做好养殖场周围环境卫生,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喷洒除臭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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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秀屿区 |
王兴富所办的大理石加工场 |
噪音污染、废气污染 |
一、基本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为王兴富所办的大理石加工场,位于平海镇东湖村下店54号,南侧为村道,北侧为杂地,东侧和西侧为居民房。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3月13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王兴富所办的大理石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大理石加工场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现有两台劈石机。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没有生产。 三、处理情况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五小”行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莆秀政办〔2018〕41号)和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函告平海镇人民政府,要求将该大理石加工场列入整治范围,并督促该大理石加工场整治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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