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5872815
传 真:0594-5853860
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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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装纸箱印刷和鞋底生产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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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欣业西路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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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莆田市祥和丰鞋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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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泉州市兴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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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拟从事年产包装纸箱300万个、橡胶鞋底500万双、组合鞋底220万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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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配料、投料和密炼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开炼、硫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硫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描漆和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组合鞋底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27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尾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①选用出厂经噪声检测合格的设备; ②合理布局产噪源位置,在满足运行工艺条件下,远离厂界; ③安装基础减震装置; ④夜间生产时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 ⑤选用低噪音的硫化油压机,提高机械加工的精准度,减少因机械振动与摩擦而产生的噪音。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残次品、布袋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和废包装物收集后委托外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污泥和原料空桶,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区进一步规范化,做好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并能满足承载力要求,设置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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