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5872815
传 真:0594-5853860
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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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莆田市永载报废汽车拆解利用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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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丙仑村仁洋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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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莆田市永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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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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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4010.97m2,拟从事年拆解回收报废机动车100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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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等级规定)。初期雨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挥发有机废气、制冷剂挥发有机废气、切割打包废气和安全气囊引爆粉尘。项目对废油液抽取、拆油箱等有非甲烷总烃挥发的岗位进行固定操作,并在岗位上分别设置集气罩;同时在密闭式废液贮存库内安装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的废气集中引至1套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制冷剂挥发废气采用密闭式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并收集在密闭容器中,收集过程使用装置和管线均处于密闭状态,废气不外排。切割打包废气拟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安全气囊引爆粉尘在密闭式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收集,不对外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1)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2)加强车间内的噪声治理,对项目厂区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有效措施,以有效降低车间噪声。 (3)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外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区进一步规范化,做好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并能满足承载力要求,设置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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