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环评审批】关于拟对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桶、护角条生产及车间辅助设施智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5-14 14:5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桶、护角条生产及车间辅助设施智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514日-20255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5872815 

      0594-5853860   

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塑料桶、护角条生产及车间辅助设施智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坂尾村边坑200号

(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现有厂区范围内)

建设单位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年产500万套1-22L塑料桶、4000万根90-150g阴阳角护角条、年产6万吨覆膜铁等产品,同时配套进行水性涂料样板喷涂16万张/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样板制作喷枪清洗废水经车间新增的1个12m3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内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管网纳入石门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投料粉尘先经烧结板除尘处理后,同配混、注塑、热转印、挤出、破碎废气再采用1套两级干式过滤器+固定分子筛吸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达标废气经新增的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制板车间喷漆和烘干工序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综合车间一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系统)处理,依托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 ,夜间≤55dB(A))。项目设备均放置在室内,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1)一般固废

本项目利用厂内现有1座1132m2的一般固废贮存库,用于暂存边角料、原辅料包装等一般固废。现有工程一般固废贮存库建设时已考虑后期建设项目新增一般固废贮存需要,现有工程一般固废贮存库储存能力满足本次扩建要求,在规范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一般固废贮存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利用厂内现有1座50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现有工程一般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时已考虑后期建设项目新增危险废物贮存需求,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贮存库储存能力满足本次扩建要求,在规范管理要求的情况下,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贮存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