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5872815
传 真:0594-5853860
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餐厨垃圾沼渣污泥制作营养土年产3600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 |
|
建设单位 |
中节能(莆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利用厂区已搭建的1000m2大棚及污泥间500m2进行建设,拟从事年产3600吨营养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营养土筛分、破碎和包装过程会产生粉尘,建设单位拟在车间内设置喷雾水管,进行喷雾抑尘。扩建项目发酵区有臭气产生,扩建项目发酵区1、发酵区2上方各设置一个集气罩,产生的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最后通过污水处理区一套“三级化学洗涤塔”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为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减轻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应采用如下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②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 ③生产过程保持车间门窗封闭。 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确保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则项目噪声的处理措施可行。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1)一般固废 临时堆放场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临时堆放场四周应建有围墙,防止固废流失造成污染。临时堆放场应建有防雨淋、防渗透措施。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危险废物 ①规范化危废间建设要求 1.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地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2.贮存设施应注意安全照明等问题;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并设有报警装置和应急防护设施; 3.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危废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及贮存要求 由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固废按不同名录分类分区堆放,并做好隔离、防水、防晒、防雨、防渗、防火处理。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禁止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③危废管理措施 1.由专门人员负责危废的日常收集和管理,对任何进出临时贮存场所的危废都要记录在案,做好台账; 2.危废临时贮存场所周围要设置防护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贮存所内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备、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有应急防护措施; 3.建设单位应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放各环节的管理,各种固废按照类别分类存放。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