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4-5872815
传 真:0594-5853860
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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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莆田市秀屿区鲍鱼科技产业园项目供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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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岭美南街19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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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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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福建省晶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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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鲍鱼产业园11号楼,总建筑面积1148.22㎡,设计设置10t/h燃气低氮蒸汽锅炉6台及其他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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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采用pH调整、絮凝和澄清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莆田市秀屿区港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满足其接收标准。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锅炉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再采取低氮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锅炉及其配套的鼓风机、给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噪声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使用软连接并加装消声器;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合理布局。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拟建设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60m2,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 在平时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各种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放,使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存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危险废物管理和危废间建设要求 : ①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 a.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 b.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 c.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②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 危险废物堆放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a.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隙;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b.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c.要有隔离措施或其他防护栅栏; e.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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