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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8-2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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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中共秀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5号楼321室

  传真电话:0594-5894155,电子邮箱:ptxyny@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二、主要职责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和扶贫开发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扶贫开发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政策并实施,依法落实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参与拟订涉农政策。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指导协调山海协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区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做好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并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牵头研究拟订秀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及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戴建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刘金灿(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减负办)、农民承包地改革与管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助分管农业技术推广站等。

  张仙林(党组成员、农机化中心主任):分管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工作、农业农村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法制办);牵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汛防台抗旱等气象地质灾害有关工作,联系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许胜武(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粮食安全、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土肥站)、农垦站(前沁农场)、产业办、现代(生态)农业、农业产业化、农业农村信息化、农科教结合;农业科技培训和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培训、农民体育;分管农业(农办)系统党委工作;分管局综合文字,经济分析、农业宣传、政务信息,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审计巡察、意识形态、政风行风、绩效管理、精神文明、综治平安、信访、保密、群团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农业产业链招商。

  沈洪珍(党组成员、乡村事务推进中心负责人):主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山海协作、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分管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两违”督查、自建房安全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等。

  林开明(副局长):分管畜牧服务中心、动物卫生技术中心、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环保能源站、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饲料办;牵头生态环境有关工作。

  邹玉山(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牵头食品安全、食安创城、农资打假有关工作。

  黄  强(二级主任科员):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亚行贷款项目、乡村事务推进中心(乡村治理);发展规划、农业对外(对台)交流与合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驻村干部管理工作。

  四、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唐少强,电话:0594-5894155)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应急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机关效能(绩效管理)建设、行风建设、平安建设。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农业农村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工作。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文字综合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区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二)莆田市秀屿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负责人:林冬妹,电话:0594-5851999)

  承担农村会计财会辅导、财务和农经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土地承包、农村合作经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三)莆田市秀屿区乡村事务推进中心(联系人:林靖洋,电话:0594-8952330)

  承担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工作;承担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承担区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四)莆田市秀屿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吴国宝, 电话:0594-5894155)

  参与制定粮油、蔬菜作物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粮油、蔬菜作物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土壤资源调查、质量监测与评价,土壤质量保护与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指导,土壤肥料技术培训,土壤肥料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与推广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植物检疫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与相关防治技术(包括农药、药械等)的示范、推广和培训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管理、检验和种子资源保护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以及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相关技术的推广研究应用等事务性工作;承办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中专学历教育、农民实用技术、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参与农村民间体育推广等工作;参与制定经济作物种植技术推广并指导实施;承担经济作物生产的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食用菌生产等实用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承担食用菌行业信息、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食用菌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垦与南亚热带作物品种、技术、资源的开发利用,并提供有关技术、信息、咨询等工作;参与承担全区乡村产业、信息、科教等工作,具体参与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农业产业强镇、农业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产品初加工中心等,指导休闲农业、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承担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整治项目立项、设计、项目检查和验收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技术性、辅助性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五)莆田市秀屿区畜牧服务中心(负责人:黄双能,电话:0594-5894155)

  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培训、科普宣传等事务性工作;研究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种畜禽生产技术指导、畜禽新品种评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禽品种、畜产资源、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牧及牧草的新技术推广、示范和培训等事务性工作;研究畜牧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承办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承担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六)莆田市秀屿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人:曾秋媛,电话:0594-5894155)

  承担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政策研究及产品安全质量、开发、技术研究与推广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应急检测工作;负责全区各镇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七)莆田市秀屿区动物卫生技术中心(负责人:傅丽彬 电话:0594-5894155)为承担动物卫生、动物防疫、养殖环节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研究动物卫生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工作。承担畜牧屠宰技术指导、培训、推广等事务性工作;屠宰环节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研究畜牧屠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文化馆三楼

  (八)莆田市秀屿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负责人:张仙林,电话:0594-5869005)

  承担秀屿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参与起草秀屿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协助组织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划和计划等实施工作承担农机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技术储备等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有关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涉及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承担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2号楼二楼

  (九)莆田市秀屿区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人:许建锋,电话:0594-5894155)

  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动物强制免疫的实施,负责辖区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兽药、饲料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公益性畜牧技术推广职能;负责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指导。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技术性、辅导性工作。

  办公地址:各镇畜牧兽医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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