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5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94-5851966
传真:0594-5850700
邮箱:xyqrsj5851966@163.com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政策;贯彻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区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信息
陈 游(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人社局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谢国恩(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机关效能、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机关财务、绩效管理、精神文明、综治平安、新闻宣传、考勤、单位人事编制、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保密、网络信息安全、工青妇群团、计生、办公用房、语言文字、基金监管等工作;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主体责任。分管部门:局办公室、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
李少兵(党组成员、副局长):抽调笏石镇项目征迁服务队。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党支部建设,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曾凤财(党组成员、区机关社保中心七级职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工资福利、退休管理、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学历认定、考核奖惩、人事调配、考录招聘、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人事档案综合管理、人事信息统计、双拥等工作。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主体责任。分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中心、人社局干部档案室。
张仙林(党组成员、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信访维稳、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三支一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技能人才、技能鉴定、失业保险、行政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农民工工作、安全生产、扫黑除恶、脱贫帮扶、乡村振兴、营商环境、行政调解、禁毒、社区矫正、“双随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主体责任。分管部门:劳动关系股、人力资源管理股、就业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许 袍(党组成员、区机关社保中心主任):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养老保险、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被征地农民保障、老年生活保障、社保卡服务、工伤保险、工伤预防、涉企信息网上归集、数字人社、内部审计等工作。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主体责任。分管部门:行政审批股、机关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挂钩联系劳动社保中心。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0594-5851966)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档案、机要、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0594-5853058)
牵头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订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及操作规范。负责本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劳动关系股(0594-5851233)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落实工伤预防、认定政策。负责指导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人力资源管理股(0594-5861112)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就业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配合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落实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0594-5877008)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组织协调、指导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区级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负责管理。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94-5890589)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按规定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承办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调配有关事宜。负责区直政府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对集中和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区直企事业干部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区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区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协调组织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省政府、市级和区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考核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决定备案工作。
五、下属机构
(一)莆田市秀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职能(0594-5851366):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和管理。
(二)莆田市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职能(0594-5851866):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好社会劳动力市场;组织各类经济组织,扩大劳动就业;进行职业介绍,开展就业培训;管理职工失业保险和归口管理劳动服务企业等。
(三)莆田市秀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0594-5853335):各类劳动争议的仲裁;受理、调处各类劳动纠纷案件。
(四)莆田市秀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职能(0594-5851981):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组织人才交流洽谈,签订人才合同服务,人才公正服务,流动人才档案保管,人才信息服务等。
(五)莆田市秀屿区人社局干部档案室职能(0594-5857009):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权限内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等。
(六)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职能(0594-585305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发放工作;负责办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协同做好退休干部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莆田市秀屿区退休干部干部工作指导中心职能(0594-585779):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落实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