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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1-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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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莆田市秀屿区荔港北大道1246号,0594-5890627,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品牌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发现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四)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同城快送行业监管职责。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上级部门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照上级部署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承担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相关工作。负责拟定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上级授权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鼓励、指导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各级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参加国家、行业、地方等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协助开展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及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规范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活动。

  (十三)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管理能力。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组织指导行业协会和专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等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依法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协助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及质量抽查检验。

  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安全宣传、科普、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十九)按起规定承担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朱启荣(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

  卓立山(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绩效管理、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和食品安全信息监测中心,挂钩联系笏石市场监督管理所。

  阮新锋(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市场主体服务发展、信用监管、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和扫黑除恶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和质

  量监督与认证股(不含标准化与计量股)。挂钩联系东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吴长晖(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挂钩联系东峤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埭头市场监督管理所。

  黄加荣(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反不正当竞争、应急管理。协助局长分管反不正当竞争与政策法规股、应急管理与宣传股。挂钩联系南日市场监督管理所。

  陈国新(四级调研员)负责计量、标准化。协助局长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部分)、质量监督与认证股(标准化部分)。挂点联系平海市场监督管理所。

  林建山(65)(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平安创建、网络安全和工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和财务装备工作。挂钩联系月塘市场监督管理所。

  郑文炼(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双打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挂钩联系埭头市场监督管理所。

  方国兴(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挂钩联系东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吴明和(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应急管理与宣传股(新闻宣传部分)。挂钩联系笏石市场监督管理所。

  卓立山B岗阮新锋,备岗吴长晖;

  阮新锋B岗卓立山,备岗黄加荣;

  吴长晖B岗黄加荣,备岗陈国新;

  黄加荣B岗吴长晖,备岗郑文炼;

  陈国新B岗郑文炼,备岗林建山(65);

  郑文炼B岗陈国新,备岗方国兴;

  林建山(65)B岗方国兴,备岗吴明和;

  方国兴B岗林建山(65),备岗卓立山;

  吴明和B岗卓立山,备岗阮新锋。

  四、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文电、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督查、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和内部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日常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牵头抓好平安创建、工会、扶贫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90627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职级晋升、考核、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牵头抓好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牵头抓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90627

  (三)应急管理与宣传股。牵头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协调、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联系电话:0594—5631212

  (四)反不正当竞争与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有关政策研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95222

  (五)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区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指导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93307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建设和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菅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的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65977

  (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承担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63151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参与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发现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有关规定开展抽查检验工作,发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参与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

  联系电话:0594-5612315

  (九)质量监督与认证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协助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区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监督管理全区认证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67855

  (十)标准化与计量股。指导协调辖区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管理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关工作。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协助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协助管理我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及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联系电话:0594-5867855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

  联系电话:0594-5879100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股。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工作,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62053

  (十三)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联系电话:0594-5892060

  (十四)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区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联系电话:0594-5879200

  (十五)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对药品零售环节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负责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管。落实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监督实施零售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开展对药品互联网流通的监管。负责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配合开展并组织实施全区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依权限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

  联系电话:0594-5891868

  (十六)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承担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对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改善监管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企业执行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管理和指导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对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配合开展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指导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后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开展并组织实施全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承担科普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91868

  (十七)秀屿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中心。开展食品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为食品监管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并开展食品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62053

  (十八)笏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笏石镇辖区市场监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79003

  (十九)东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东庄镇辖区市场监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79022

  (二十)东峤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东峤镇辖区市场监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97250

  (二十一)埭头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埭头镇辖区市场监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292524

  (二十二)平海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平海镇辖区市场监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879009

  (二十三)月塘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月塘镇辖区市场监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591073

  (二十四)南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南日镇辖区市场监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4-57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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