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区政府事业楼五楼
联系方式:0594-5851637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近远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根据全区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规划,经批准后,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并组织实
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
建设和管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铁路、港口规划、水路
的陆岛交通码头建设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统计管理和信息引导工作。
(四)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
(五)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区客运、出租汽车、铁路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管理搬运装卸、汽车船舶维修(含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运输服务业(含公路营运车辆停发车场)的行业管理职能,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对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内河水上安全监督,内河船舶(不含渔业捕捞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航行保障、救助打捞。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检查、指导、协助全区公路两侧建设控制区、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行使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能,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教学大纲,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和总体布局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交通行业的“普法”工作。负责区直交通直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七)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奖金安排的建议。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受区财政部门委托,负责交通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编制区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交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交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车船更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及其管理工作。行使交通通信行业管理职能。
(九)负责联系、协调民航、铁路管理机构;参与铁路、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地方民用机场、铁路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铁路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十)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门外流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地区的合作交流,归口协调、管理交通系统对台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组织实施国防交通战备硬件建设;拟订国防交通战备保障计划、管理、训练国防交通战备保障队伍,承担国防动员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国防交通物资的储备和调用。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戴一腾(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交通运输局行政全面工作。
唐建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军民融合、国动办工作,分管党建、人大政协办理、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妇联、扶贫、财务、无欠薪、教育、审计、宣传(含意识形态等)、人事、卫生、后勤管理、政务信息、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绩效、保密、督查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等;
分管部门:办公室、党建办(含交通系统党委、局党组等)、财务股等;
联系区直部门:区委办、区府办、人大、政协、宣传部(含文明办、网信办等)、组织部(含党校、机关工委等)、统战部(民宗局、侨办)、审计局、财政局(含清欠办等)、人社局、卫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军民融合办、国动办、退役军人局(双拥办)、人武部、预备役、文旅局、档案局、教育局(含科技局)、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室、团区委、妇联、台办、工商联、侨联、台联、老龄委、区残联、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红十字会、疾控中心、金融办、农机、供销社、环卫、公积金办、医保中心、医院、税务局、银行、保险、电信局、广电网络等。
联系市局:办公室、人教科、财审科等;
邱铁兵(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节能减排、物流管理、寄递管理、三产、行政审批、法制、治超、系统安全生产(含防汛抗台等)、道安、综治平安(含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防恐、打非治违、打击走私、城市管理、消防等,负责领域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
分管部门:区邮政业安全中心、运法股、安监股、行政审批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站等;
联系区直部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道安办、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含防汛办、地震办)、消防大队、海渔局、城管执法局、火车站管理处等。
联系市局:邮政局、行政审批科、运法科、安监科等;
何万顺(局总工):分管工程项目工程(包含工程规划计划、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技术行政管理等)、绿化、环境保护、固投、统计、林河湖长制、审核公路水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县乡公路建设及养护、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桥梁、路政管理、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
分管部门: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路长办)、建设股等;
联系区直部门:发改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商务局、水利局、湄洲湾国投经济开发区(含下属各园区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国投公司(含下属公司)、林长办、河湖长办等。
联系市局: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
林庆洪(党组成员、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局党风廉政工作等;
联系区直部门:纪委监委、巡察办、局纪检组等;
联系市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陈光青(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及地方海事全面工作,分管港航、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管理、交通运输企业管理、安置房管理等。
联系市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方海事局)。
林成华(七级职员、局工会主席):分管工会等;
分管部门:工会等;
联系区直部门:总工会等。
四、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职能股室。
联系电话:0594-5851637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资料)、计生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系统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局机关的接待、资产、车管及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负责协调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政务等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青妇的工作;负责上级及局领导有关批示和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财务股)
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行业运输生产、县乡公路、交通工业、交通战备等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项目的测设验收、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的行业审查以及竣工验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有关事宜。负责审核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职责范围内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水路的陆岛交通码头建设工作。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考核、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审财务会计决算。编制区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使用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清产核资、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指导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拟订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组织管理交通行业财务统计;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审批、核准和竣工备案等;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等;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运输管理所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具体工作,受理承办日常业务;负责本系统管理权限内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运安股
贯彻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政策、规章、技术标准和运价政策。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及紧急客货运输;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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