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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来源: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4-2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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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天正等6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核查您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详见下表。

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名单

序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金额

1

350322********6539

尤天正

2400.00

2

500242********3178

李金川

1980.00

3

510625********0935

汪芳建

800.00

4

510525********7631

王小龙

4800.00

5

532224********2577

李建国

3200.00

6

522401********2317

樊葵

2400.00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及社会保障号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的,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  

账号:1346 0101 0400 0104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莆田秀屿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594-588623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街道兴秀路1333号秀屿区政务服务中心12号窗口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过《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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