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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8号建议的协办 意见的函

莆秀政函〔2021〕47号

来源:秀屿区政府办 时间:2021-04-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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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俞培宪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联调“一站式”模式。我区针对物业投诉涉及多部门特点,建立住建、物价、城市管理、环保、消防、水利、镇政府等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及时、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及投诉问题进行全面登记、系统梳理,及时化解物业及业主间的纠纷。 

  二、加强物业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我区在日常物业行业监管中,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对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政府规定、物业行业自律规范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建立透明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公开服务内容、等级和收费标准,定期公布公共收益的收支状况等,接受业主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加强员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好物业服务企业评先创优活动,树立一批物业服务明星企业。 

  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制度。我区物业主管部门城管执法局每年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年度诚信考核,主要是对物业服务业整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评分,评分较低的物业将被划入黑名单并予以劝退。同时,每年向市城市管理局报送一批服务质量较为优秀的物业企业及物业行业员工,争取补贴奖励。 

  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推动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与市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的对接。在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引导下,组织参加培训,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水平。 

  五、大力提高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截止20214月,我区21个物业住宅小区中,已有6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且公园湾一号、豪捷国际公馆、鼎秀苑等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中。 

  六、严格物业承接查验交接制度,防止开发建设企业造成历史遗留问题。对未交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我区物业主管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将严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承接查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莆田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法规,进一步理顺物业小区管理体制,明确城市管理局、属地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强化小区物业管理,逐步对条件成熟群众呼声较高的住宅小区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社区镇、村(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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