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1号建议的答复

莆秀政〔2021〕55号

来源:秀屿区政府办 时间:2021-04-25 15:5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李敬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的建议》(建议议案号:0031)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县(区)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方面

秀屿区公安分局属于莆田市公安局垂直管理单位,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原则,秀屿区公安分局机关公用经费由市级财政预算保障。目前,列入我区区级财政保障范围的经费有:协(辅)警工资、禁毒工作经费、网络化建设经费等。以上经费均已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二、“落实‘一区一警两辅’‘一村一警务助理’经费保障”方面

我区积极落实公安机关“一区一警两辅”“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机制,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对公安一线警务人员的经费投入。近年,秀屿财政在连年大额赤字的情况下,把秀屿区公安分局115名协警、13名辅警经费395.53万元及510名网格员经费2063万元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由于受财力影响,为确保我区“三保”能正常运转,警务助理补贴、办公和装备采购等公安基层建设经费待今后财力允许逐步给予保障。

感谢你对公安机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你工作顺利!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142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