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人社〔2022〕16号
杨发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关心关爱海岛干部职工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聚焦待遇保障,强化人才引进
关于提出的“与岛外乡镇区分开来,海岛公职人员薪资待遇的提升,可以参照政法、公检法司等部门以1200元/月岗位津贴的形式进行灵活保障提升问题”。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政策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及扩大实施范围,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通知,不得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你提出的建议与上级严格发放津补贴的相关文件规定不相符,所提建议留待参考。
二、聚焦政策倾斜,拓宽晋升渠道
1.关于南日镇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方面,从2021年起,乡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20%核定,对绩效考核优秀的乡镇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5%。
2.关于建议教师职称评聘适当倾斜照顾方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在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你提出“在海岛教学超过一定年限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晋升时可不受编制限制”与文件规定精神有冲突,所提建议留待以后条件成熟后解决。
分管领导署名:张明辉
联系人姓名、职务:李曦静(人社局干部)
联系电话:0594-5861112
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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