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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034号建议的答复

莆秀农函〔2022〕14号

来源: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4-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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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威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争议纠纷调解机制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确权颁证,完善经营制度

以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为基础,充分运用现代科学信息技术,使用新的航拍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由承包户实地指界、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等,对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再次明确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建立秀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以及电子化档案资料,使农户的承包地块位置信息更为准确、面积更为精准,后期的档案查询也可通过计算机查询,更为方便快捷。截至目前,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29125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125户,耕地承包权确权到户面积159759.71亩。

二、健全机制,合力化解纠纷

(一)建立机制,强化纠纷化解

1.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2021年调整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由党委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组织领导。2021年度区委共召开6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督导纠纷化解、信访维稳等工作,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2.健全调解体系,全力化解纠纷。建立健全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体系。区政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主任,以十五名来自相关部门的人员、法律工作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组成的调解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委员会下设仲裁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各镇也相应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各村指定专人或是成立调解小组专职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建立了上下联动、立体多渠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机制。

(二)完善制度,创新化解方式

研究制定《秀屿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动、调处奖惩、调研督导等机制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实施纠纷等级预警,创新“432”调解工作模式(村级四轮、镇级三轮、区级两轮调解工作),培育东庄乡贤评理典型,推广乡贤评理、村民评议、道德评判“三评”工作法,确保“身边事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信访评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区三级共评理信访事项726件。化解673件,化解率达93%。经过近年的积极探索培育,目前我区有陈元棋金牌调解室(市级)、平海镇胡梦新调解室(区级)、埭头镇“5+2调解室”等调解品牌,共有调委会173个,星级调解员130名;同时,区司法局于2022325日印发《秀屿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充分调动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夯实基层调解基础。

(三)优化审批,维护群众权益

1.健全审批机制。我区所有镇均建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召集人为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统筹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力量成立协调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全区所有镇均已将建房审批事项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

2.优化审批服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农村建房审批和加强批后服务管理的通知》(莆秀政〔2021147号),进一步简化建房审批。各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设立建房审批窗口,村民到村便民服务代办点领取建房一次性告知书。村民材料收集齐全后报送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收件。村级组织初审、公示及报送至镇便民服务中心收件合并时间不超过22个工作日。镇联审审批合并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对村民建房申请异议意见较大或相邻权利人存在矛盾纠纷的,按程序启动村、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村委会要在10日内作出调解意见书,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书不服的,由镇调委会组织包村、司法所等领导干部对矛盾纠纷进行会诊、调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调解决定书。

 

分管领导署名:刘金灿     

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林冬妹(区经管站负责人) 13959518285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2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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