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郭雄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休闲农业,推 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已收悉,我区协办的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引导行业科学发展
出台《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 干意见》(莆秀政规〔2022〕1号),从培育旅游产业、支持展会 活动两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扶持措施,切实提升旅游服务业的规 模和发展水平。鼓励发展好、条件优的乡村申报市、区级金牌 旅游村,在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同时, 主动对接名家名师,借智借力,对区域内现有的乡村旅游资源 进行把脉问诊、出招指路、科学策划,发展生态休闲农业,丰富旅游发展内涵。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与辖区金融机构、市再担保公司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法人及企业享受创业担保、政策性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激发农民创造创新创业活力,助力乡 村振兴;同时灵活运用政策性融资担保、“金服云”纾困贷款等 惠企利民政策,为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
二、 培育美丽休闲乡村,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以美丽休闲乡村为基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 元价值,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成为乡 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实现联农带农作用,有力就地吸纳农 民创业就业,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组织各镇、村申报省级、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其中以埭头镇汀港村为突出代表,其依托山海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村容村貌明显改变,村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走出了一条渔村 民俗、妈祖文化、历史人文体验于一体的具有汀港特色的乡村 振兴之路,获有“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福建省金牌旅游村” 等荣誉称号。每年对我区各休闲农业景点进行征集,统筹规划 现有的各种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形成休闲农业精品线路、乡村 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等推介方案。
三、 加强宣传推介工作,塑造特色品牌形象
积极组织我区特色乡村参加全国旅游交流会、海峡旅游博 览会等大型旅游促销活动及省、市级有关单位组织的旅游宣传 推介会,充分利用“滨海旅游五彩秀屿”微信公众号、抖音、 头条、市文旅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全方位对港南村、汀港村、平海村等特色乡村进行推广,塑造特色品牌形象,促进全区文旅产业兴旺,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每年举办秀屿区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我区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参加莆田市中国农民丰收节,围绕农村主角、农村主线、 农村主场开展一批农民歌舞、趣味运动、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 动,并且采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我区精品特色农产品进行推介,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
四、 开展技能技术培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开展休闲农业技术培训,组织 本区内的种植基地、种植大户的技术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技能培 训,提高其知识技术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组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从业人员进行行业规范、民俗文化、旅游接待、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开展“送训入村""技能秀屿行动”“人才服务提升年”等活动,推动实施针对于强化劳动者个人技能的公益培训;为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渠道对接、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帮扶;将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岗位 纳入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范围,每年约招募25名高校毕 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支医、支教、支农”和乡村振兴有关工 作,并且面向各乡镇、街道及管委会征集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五、 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推进农事休闲活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责任单位并形成整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事休闲活动安全管理,保障休闲农业安全生产;对从事种植养殖生产体验、 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科技普及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经 营主体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并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走访和 排查,重点检查休闲农业配套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应急 场所设置等方面的准备情况,落实非景区景点农事休闲活动应 急管理责任制,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农事休闲活动区域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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