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函〔2023〕74号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陈锦程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供销合作社绿色再生资源业务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区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探索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我区基层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债务包袱较重,缺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持,目前尚未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下一步,我区将落实《莆田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精神,制定秀屿区再生资源发展实施方案,以镇、村居为重点,依托11个基层供销社,169个网点资源,分批布局建设城乡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建成“村级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绿巨能”等行业龙头企业来秀投资,建设智能回收站点、加工处理中心等项目,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新模式,做大做强再生资源业务板块,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是积极争取要素资源保障支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推进专班,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以项目为带动,依托省级“保供促销”工程,谋划生成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推动项目落地建设。主动加强与上级供销社、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扶持,为项目落地扫清障碍。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引领带动作用。目前,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市场尚未形成规模,普遍是小而散的家庭式经营,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行业主力军作用,推动成立秀屿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履行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反映诉求职能,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实现抱团发展,做大做强。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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