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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08号建议的答复

莆秀农函〔2023〕12号 [办理结果(A)类]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6-0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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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国华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全面推进东潘社区乡村振兴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扶持力度,助力产业发展。2019年月塘镇东潘社区被确立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以来,我区高度重视东潘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围绕东潘社区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做足文章。2020-2023年度,策划生成试点示范项目29个,按照每个试点示范村四年分配6001000万元原则,给予东潘社区试点示范资金最高1000万元补助。2023年度。我区出台《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培育旅游产业、支持展会活动两方面提出具体的扶持措施。区委、区政府在《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对被新评为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景点、新评为四星级、五星级旅行社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由区财政给予市级同等标准奖励。东潘社区现正在申报市级金牌旅游村,在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同时,主动对接名家名师,借智借力,对东潘社区现有的旅游资源进行把脉问诊、出招指路、科学策划。

二、加大宣传推介,提升旅游品牌形象。积极组织东潘社区参加全国旅交会、海峡旅游博览会等大型旅游促销活动及市旅游局组织的旅游宣传推介会,充分利用“滨海旅游、五彩秀屿”微信公众号、抖音、头条、市文旅游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全方位对东潘社区进行推广,塑造“秀美东潘”品牌形象。今后我局对东潘社区予以重点宣传打造,将嵩山风景区、妈祖阁、青峰岩风景区等景区景点串珠成链,形成一条精品旅游线路,促进全区文旅产业兴旺。

三、加大招商引资,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依托东潘社区现有旅游资源,科学策划,加快景点建设进度,吸引国内外经营规范、有实力的旅行社及文旅公司到东潘社区合作、投资建设,深入挖掘东潘社区地方人文、民俗、历史内涵,打造个性鲜明的乡村旅游形象,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用于村级的基础设施和产业设施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东潘社区相关人员参加乡村旅游培训、大型旅游促销活动等,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宣传工具,全方位推广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提升旅游品牌形象。

最后,感谢潘国华等10名代表对东潘社区乡村振兴的关心和支持,不足之处,敬请指正,也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区乡村振兴的发展。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5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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