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水利函﹝2023﹞12号
翁建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我区农村河湖沟渠池塘整治提升农村小环境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根据《秀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5号)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区河道全面普查,建立秀屿区河道名录,设置了各级河道河长,成立了秀屿区河长制办公室。目前,全区共有河道122条,其中区级河道5条,镇级河道20条,村级河道97条,设置有4名区级河长,63名镇级河长,配备了河道专管员130名。
二、具体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日常巡河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和专管员巡河机制,落实河道常态管理,严格监督各级河道责任人履行职责,狠抓智慧合河长平台运用,督促各镇落实巡河不到位河道专管员奖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河长、管护人员提高整治效果。
(二)深化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持续推进“绿营乡村”建设,按照“绿盈乡村”建设指标要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确保辖区河流水质稳定提升,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目标。
(三)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2023年5月起将开展全区各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推进农村河湖、沟渠整治。
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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