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2024〕63号
严国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石南轮渡海带等农副产品免费通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起,货物价格一直执行货车过磅称重50元/吨·航次,同时将收费通告在显著位置上墙,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司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区属国有企业,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石南轮渡人车乘渡管理规定的通知》(莆秀政办明电〔2022〕15 号)文件精神,公司每年需承担部队物资、军用车辆、驻岛警务车辆、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70 周岁以上老人(区内海岛籍)、独生子女户及二女户(区内海岛籍)等对象免费通行社会民生服务免除费用约1000多万元,暂无法承担南日岛农副产品、海产品免费通行费用。同时,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0年第 4号),未有水路运输农副产品、海产品免费通行的规定。目前,我区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用,助力南日岛全域发展,考虑企业运营成本,执行大宗货物过渡合作协议阶梯式收费管理,签订协议一方在每月过渡量达到一定数量后,可享受折扣及报备货车优先过渡等优惠优先政策,如企业有需要,可联系面商(0594-5252206)。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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