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政函〔2021〕60 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快推进莆田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2021091号)已收悉,我区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20〕9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暨拓展新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莆政综〔2020〕85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工作,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鼓励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推动2000年至2010年间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和街区、片区改造。经排查,我区暂无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2000年至2010年间建成的小区将根据财政统筹情况、小区居民意愿、前期工作开展进展等因素安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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