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
柯蓓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2023143号)已收悉,现将协办情况函复如下: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 标志,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我区积极推动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与各镇(村居)的协同配合,全力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关于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是主管部门与属地镇联动协作,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党 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大物业新兴领域党建攻坚力度,要 求物业服务企业以党建为引领,自觉接受镇、村党组织领导, 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物 业行业发展环境。根据“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建设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综合协调”的原则,有效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作用,落实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责任,共同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是发挥小区党支部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示范 领导作用。目前已成立小区党支部12个,积极建设以社区、小 区党支部为核心,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企业自治的管理体系,积 极推进小区党支部书记及业委会主任“ 一肩挑”,把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纳入网格党建范畴。
二、 关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 立市、区、乡镇、村居、物业小区“五级联动”机制,逐级检 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物业与村(居)互补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监督、检查,促进社区、物业公司更好为居民服务。另外,由物业主管部门会同镇、职能部门结合公共收 益、双随机检查、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对物业小区 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各部门相互协调合作,做好物业小区投诉件处理工作,有效解决业主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深化各住宅小区法制宣传工作,促进业主及企业思想 转变,提高法律意识。充分利用物业服务平台、微信、宣传栏 等方式,大力宣传解读《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业主的物业管理消费 意识、管理意识、契约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业主深化责、权、利的正确认识。不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召开物业管理专题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
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设立专门物业管理监督举报平台电 话,成立物业纠纷中心,打造行政管理、多元调解、司法审判 为一体的物业纠纷调处新模式。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作用,每年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年度诚信考核,评分较低的物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劝退;落实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物业企业及物业行业员工,争取市级补贴奖励。大力推进“平安小区”建设,以“平安物业小区”创建为抓手,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力构建稳定、和谐、平安的物业小区。
三、 关于提高物业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议
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引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求物 业管理企业组织必要的技能和素质培训活动,加强物业从业人 员的学习培训与考核,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建 立健全应急处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应急处置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及员工应对紧急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是发挥物业主管部门调处作用,积极做好物业服务企业 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各物业小区做好二次供水、消防 安全、基础设施维养等工作。截止2023年4月,累计处理12345 投诉件334件、信访件5件。同时,会同各镇、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及监管,邀请专技人员不定期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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