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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欧东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莆秀政人〔2022〕20号

来源:秀屿区政府办 时间:2022-11-0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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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

欧东伟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营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约翰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埭头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骘宇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营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俊杰同志兼任的莆田市秀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生万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福雄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营运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欧东伟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营运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210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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