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财教〔2022〕13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 [2016]16号)及秀屿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秀屿区2022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的函》(莆秀财预[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特教学校省定标准核拨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的137.57万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137.57万元(初中29.07万元,小学108.5万元),详见附件,初中款列“2050203 初中教育”科目,小学款列“2050202 小学教育”,请专款专用。
附件:1、2022年度初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特教学校省定标准核拨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2年度小学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特教学校省定标准核拨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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