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东政〔2022〕50号
为了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根据秀屿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莆秀民〔2020〕49号)、秀屿区民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临时救助工作内容的通知》(莆秀民〔2022〕13号)精神,按照救急救难、应救尽救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以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具体名单、金额见附件)。此次共救助4户,发放救助资金13599元。为确保资金发放的安全和准确,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莆田农商行直补到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从《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莆秀财社〔2022〕4号文件下达的临时救助资金190000元中支出(其中秀东政〔2022〕32号发放28户救助104071元,余:85929元)。
二、各村(社区)、镇财政所和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三、临时救助申请人要如实填写《莆田市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所遭遇的不同困难类型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的社保卡或农商行存折、银行卡复印件等各一份。
附件:2022年东庄镇第二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郭瑞芳 联系方式:1370607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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