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困难家庭
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民政办、财政所: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根据《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秀屿区2023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的函》(莆秀财预〔2023〕1号)文件精神以及秀屿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资金的分配方案》,现分解下达各镇临时救助资金30万元(具体详见附表)。请各镇根据《福建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7〕34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此次下达的临时救助资金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2001项“临时救助支出”科目、2023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09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附件:2023年第二批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第二批城乡困难家庭
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乡镇
|
金 额(万元)
|
备 注
|
|
东庄镇
|
5
|
|
|
东峤镇
|
5
|
|
|
埭头镇
|
5
|
|
|
平海镇
|
3
|
|
|
南日镇
|
6
|
|
|
月塘镇
|
6
|
|
|
合 计
|
30
|
|